关于进一步规范红十字奖项个性发展分标准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团委:
为进一步发挥高校青年红十字工作的育人功能,提升广大同学的应急救护能力、急救知识素养,推进学校青年红十字工作,现发布有关红十字奖项个性发展分标准,请参照执行。
一、集体荣誉
1)浙江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、浙江省应急救护宣传创意设计大赛,参考学生手册——个性发展测评——第十七条个性发展项目——(一)各类竞赛——2.文体竞赛——“省部级(特等奖3分,一等奖2分,二等奖1.5分,三等奖1.25分,优胜奖1分)。”
2)浙江省红十字会“浙里有爱”公益宣传作品征集大赛,参考学生手册——个性发展测评——第十七条个性发展项目——(一)各类竞赛——2.文体竞赛——“地厅级(一等奖1.5分,二等奖1.25分,三等奖1分)”,注:本比赛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,同年度本比赛中不同项目获奖不累计计分。
3)“救在身边”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培育发展计划立项,参考学生手册——个性发展测评——第十七条个性发展项目——(二)学术成果——1.科研立项——“地厅级2分”。
4)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、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应急救护科普宣传创意大赛,参考学生手册——个性发展测评——第十七条个性发展项目——(一)各类竞赛——2.文体竞赛——“校级(一等奖0.75分,二等奖0.5分,三等奖0.25分)”,注:本比赛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,同年度本比赛中不同项目获奖不累计计分。
注:集体荣誉参考学生手册“团队竞赛获奖,团队负责人或核心成员量化得分权重系数为0.8,其他成员量化权重系数为0.4。其中核心成员由竞赛组推荐单位予以认定:无核心成员的按计分标准/项目组人数计分。”
二、个人荣誉
1)中国红十字会“会员之星”、全国红十字青年夏令营优秀学员(营员),参考学生手册——个性发展测评——第十七条个性发展项目——(三)个人荣誉——“省部级优秀志愿者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1分”。
2)浙江省红十字工作成绩突出个人、浙江省星级红十字志愿者、浙江省红十字大学生青年骨干训练营优秀学员(营员),参考学生手册——个性发展测评——第十七条个性发展项目——(三)个人荣誉——“地厅级优秀志愿者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0.75分”。
三、其它
红十字“救护员”或“救护师资”证书个性发展分的加分标准,参考学生手册——个性发展测评——第十七条个性发展项目——(五)其他素质拓展——“3.一学年内取得第二本职业资格证书,0.25分,每增加一本增加0.25分,最高不超过0.5分。”
备注:以上评定,学生本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方可计分。
共青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
2025年8月25日